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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2-01-25 15:52 来源: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简介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的政府管理部门。主要承担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拟订全市财政政策、金融政策、自然资源政策和生态环境政策;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目标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推动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拟订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总体规划和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大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重大政策的研究和争取等工作。

(二)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重点工作。 

聚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一是狠抓经济运行。落实市委“稳、防、提、创”决策部署和“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十大争取落地政策”“十大蜗牛项目”等政策措施,指导做好经济增长支撑分析和优化经济布局。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产业培育振兴主线,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产业培育振兴上,构建全市“1+3”产业体系,建立“链长”制,落实“六个一”要求,集群成链推动“1+3”主导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经开区和文旅新区两个经济增长极,围绕南城北旅空间布局,突破发展文旅康养首位产业。坚持稳中求进的经济工作总基调,月研判、季分析,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二是狠抓项目投资。抓住项目建设“牛鼻子”,落实“投资促进提升年”决策部署。大力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和中央、省预算内资金,确保到位额度不低于2021年。开展项目工作水平提升活动,按需借助专业力量提高项目策划质量,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全年新储备项目不少于400个,新开工项目不低于200个。继续实施“六个一”项目推进机制,11个省级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67.8亿元,206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551亿元,竣工项目49个。研究制订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抓好开放通道建设,力争完成汉巴南铁路南充至巴中段线下工程,开工建设巴中东站、恩阳站房等项目,推进汉巴南铁路巴中至汉中段、广巴达铁路扩能改造、3个通用机场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水利能源建设,完成红鱼洞水库枢纽竣工验收、黄石盘水库蓄水验收、江家口水库导流洞建设,开工红鱼洞水库下余的47公里灌渠、青峪口水库主体工程,加快华能燃机一期、华油中蓝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南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进入省“十四五”实施方案,改造升级城乡配电网,建成一批110千伏变电站。三是狠抓规划实施。督促指导市级部门加快编制还未出台的专项规划,及时出台重点规划承接实施方案,形成完备的规划体系。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推进机制,扎实推动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和重点事项。印发规划《纲要》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分解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每季度对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进行跟踪,及时掌握动态,督促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和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对规划执行不力的及时预警。

推动改革,不断激发动力活力。一是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推动完成专项改革任务和国省在巴部署的改革试点任务,及时开展评估和销账。争取1—2个任务纳入全省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第二批试点,推动实施首席数据官制度改革试点。启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精准梳理和明确改革范围,制定改革实施意见和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出台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及2030年碳达峰行动方案,开展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制定生态产品目录清单, 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等六个重点方面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模式。二是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组织迎接2021年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力争进入市(州)第一梯队;制定《巴中市2022年营商环境指标提升行动方案》,全面优化提升各项指标质量和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编制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和先进案例汇编,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平台功能,强化信息归集,加强失信治理,形成监管合力,城市信用排名进入全国100位。持续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遏制增量、化解存量。三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就近融入川东北渝东北一体化发展、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接续推动川东北经济区“三个十大”项目落地见效。推进市际合作,与天府新区合作发展总部经济,构建“研发销售在成渝、生产加工在巴中”的发展格局;与浙江金华、哈工大等友城和高校深化合作,推动产业发展、人才交流、劳务协作取得新成效。扎实推进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推动与金华市、自贡市、内江市合力共建工业协作示范园。提升重大平台活动质效,办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论坛,凸显实效性、影响力和美誉度。

改善民生,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接续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探索实践。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快推进周转房保障工作,协调解决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迅速启动项目实施;开工建设110千伏变电站1座、10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104个,竣工投运110千伏变电站1 座。持续做好经开区中营村、南江县仁和镇5个村驻村帮扶工作,常态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帮扶”和“回头看”活动,坚决防止发生返贫现象。二是强化粮食物资储备和价格监管。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充分发挥牵头揽总作用,扛牢主体责任,围绕保障耕地面积基本稳定、保护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流通安全、落实储备补贴、加强耕地污染防治等5个方面,压紧压实责任,强化任务落实,加强目标考核,坚决守好“粮袋子”,力争在全省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持续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扎实抓好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建设,切实保障粮油市场供应稳定。及时有效、科学合理配置应急救灾物资,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强化价格调控监管,完善教育收费、天然气、景区门票等价格机制,认真开展价格认定复核工作,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3.5以内。三是提高发展绿色指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自查发现问题整改。全面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控“两高”项目。开展风能、光伏、生物质能、抽水蓄能开发前期工作。严密监测、全面禁止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持续加强天然气资源“两就地”工作,争取资源留存、就地注册公司和价格优惠等政策,推进巴中天然气产业加快发展。继续加大农网改造、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储气设施及天然气管网建设等方面项目和资金争取力度,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守住底线,努力夯实底部根基。一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政治思想文化宣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开展系统内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筑牢拒腐防变防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把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二是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切实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总体防控策略,做到科学防控、精准防控。统筹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随时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盯住机场火车站、机关办公区等人员流动频繁的重点场所,严格落实扫码、亮码、验码、测温、登记等防控要求规范,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文明健康生活习惯。三是守住安全稳定底线。搞好信访稳定矛盾排查化解,特别是铁路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中农民工工资支付、招投标领域信访举报、粮食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等。抓好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常态化加强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要求实现动态“清零”。同时,扎实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城乡基层治理、市域社会治理、森林防灭火、河湖长制、依法治理、食品安全、防邪禁毒、五创联动、“两案”办理等工作,确保全系统平安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 人,供给车辆3辆,其中行政单位2个,下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3个,市军粮供应管理中心、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市粮油监测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73.79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发改委机关基本支出:1915.44万元、项目支出458.35万元。2022年收支总预算2373.79万元,比上一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14.69万元,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合并到委机关。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373.79万元,比2021年增加101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73.79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373.79万元,比2021年增加101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5.44万元,占总支出80.69%,项目支出458.35万元,占总支出19.3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73.79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14.69万元,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合并到委机关。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73.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3.79万元,基本支出1915.44万元,项目支出458.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73.79万元,比2021年增加1.14.69万元,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合并到委机关。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2.12万元,占69.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7万元,占5.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25万元,占3.8%;住房保障支出101.06万元,占4.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1915.44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470.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50.13万元、绩效工资174.06万元、津贴补贴30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69.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51万元、奖金 28.41万元、住房公积金127.19万元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2.24万元、生活补助1.46万元。

(二)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899.06万元,一是运转类项目支出 440.71万元,其中:日常公用支出440.71万元,主要是办公费44.45万元、印刷费8.89万元、水费7.06万元、电费28.22万元、物业管理费14.11万元、维修费8万元、会议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8.89万元、差旅费160万元、邮电费8.89万元、福利费15.88万元、工会经费21.1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5.5万元、其他交通费70.54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26.27万元;其他运转类支出92.35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经费14.7万元、职工体检费33万元、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经费8万元、食堂运行经费35.04万元等。二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36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可研概算及节能审查经费15万元、粮油检验监测经费10万元、监督执纪问责专项经费8万元、项目工作经费200万元、物价管理经费5万元、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经费5万元、能源发展及天然气协调管理经费35万元、军民融合工程前期经费4万元、优质粮食工程经费6万元、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推进经费30万元、红星艺术团经费28万元、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15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2.74万元,比2021年预算总额增加4.64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无增长。

(二)公务接待费8.89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14.52%,主要原因是天然气办原单列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无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长50.32%,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合并到委机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2022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22个,预算项目资金36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8.市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9.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机关).xls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机关绩效目标表.xlsx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机关预算公开表.xls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机关预算公开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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