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转报<关于收取初中住宿生住宿费的请示>的报告》收悉。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等相关规定,依据成本调查结果,考虑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参照周边学校同类住宿条件价格水平,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集体审议等定价程序,现将该校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380元/生/期(带空调6人间)。
二、执行时间
自2024年春季学期执行,试行期两年。
三、加强管理
请你局督促该校严格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跨学期预收费,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