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发展改革局: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533号)要求,现将《巴中市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巴中市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律、行政法规、《四川省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以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均不得纳入政府定价管理。
二、《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制度,对外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授权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有关内容详见各县(区)制定的具体收费文件。各县(区)要同步建立本级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本级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上公布。
四、各执收单位(机构)要切实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
五、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收费监管,健全举报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
附件1:《巴中市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附件2:《巴中市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