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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委员第180号提案的答复

2023-09-12 09:45 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周浩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站)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80号)已交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办理,经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和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人民政府共同研究,等现答复如下。

一、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和建设情况

(一)完善规划,引领方向。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保障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全高效运营。我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出台了《巴中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中明确了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园区、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市政项目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今年3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巴中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对全市“十四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行动纲领和指导性规划,努力提高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覆盖面,切实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不断满足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的需求。

(二)住建多领域发力,有效缓解新能源汽车充电紧张态势。严格执行省、市相关政策,督促房建、市政等相关设施建设时必须配建或预留足额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设施;加强城市更新过程中老旧小区、老旧街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设施建设,近3年累计改造老旧小区297个,新建充电桩约600余个,有效缓解了城区新能源车辆充电难的问题;积极拓宽新能源充换设施建设资金来源。2022年度指导国有企业申报停车场改扩建等相关专项债券资金项目4个,到位资金3.6亿元;将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桩)设施建设与市政设施建设有机结合;启动实施了巴河生态修复、状元桥街综合停车楼项目等多个市政基础,建成后将进一步满足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

(三)新能源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现状。目前,我市现有各类电动汽车3207辆,充电桩2033个,其中公用桩272个,专用桩176个,私人桩1585个。主城区现有公(专)用桩98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48个,分布在成巴高速下八庙服务区、银昆高速南江服务区、光雾山服务区、曾口服务区、广巴高速巴中服务区。为规范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我委转发了《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管理运营暂行办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会同市财政局正在起草制定《巴中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资金使用办法》。对2023年、2024年新建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按“以奖代补”的方式实施资金补助。全市2023年预计建成各类公(专)用电动汽车充电桩380个,截止到今年底我市投运公(专)用充电桩将达到828个,充电桩总数将达到1680个,车桩比将达到1.91:1,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基本能够满足我市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新闻媒体、自媒体、社区和公共场所宣传栏等平台,加大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安全使用规范相关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居民政策知晓率,引导居民合理安排充电时间,降低电价成本。

(二)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根据国省补助政策,将符合补助条件的项目纳入申报范围,同时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对接汇报,力争更多省、市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助资金落地,引导和支持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三)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一是年内已经完成备案的项目,督促项目业主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尽快建成投入使用。二是城市运业沟通协调相关部门、企业共同开发建立巴中市市级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平台,提高充电设施的通用性和开放性。

(四)加强行业监管和运营。严格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加强行业监管和设备维护,保证充电桩的服务质量和稳定运行。

(五)督促县区尽快出台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结合新能源汽车普及情况和充电设施建设实际,按照“分点布设、桩随车走、适度超前”的原则,到“十四五”末规划新建充电桩7222个,推广电动汽车不少于8000辆。

感谢您对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电话:13908292400

负 责 人:佘  勇

经 办 人:何  毅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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