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平衡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审核转报社会发展建设项目。联系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对应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就业收入分配与城乡统筹改革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