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巴中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看及下载http://fzggw.cnbz.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0827-5262225联系。
一、概述
2018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原则,紧紧围绕实施“六大突破”,强化“六个推进”,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为抓手,突出公开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组织领导保障到位。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委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项工作,落实专业人员加强网站后台维护、文字录入以及图片资料的审核、编辑和管理,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和信息准确无误。
(二)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树立市发展改革委机关效能新形象,委党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相关科室和具体责任人,主动接受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和群众的监督。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信息发布平台、信息审核签发程序等提出了更加具体、细致、严格的要求。
(三)及时部署信息公开。为更加全面公开相关信息,我委对单位门户网站进行优化调整,设置了公示公告、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经济形势、规划编制、投资管理、物价粮食、政策法规、招标投标等栏目,特别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链接了巴中市投资项目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发布应予公开的信息。
(四)全面加强督查考核。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年初下达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分块逐级分解落实责任,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9条,其中:概况信息1条,计划总结信息2条,规范文件信息数70条,工作动态信息964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1条,行政执法信息3条,其他信息216条。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动态等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众通过市委书记、市长信箱咨询信息298条,答复信息298条。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8年度我委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3条。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委共有1个专门机构共计2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召开1次专题会,举办1次培训班。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的内容、形式、渠道等方面还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2019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强化保障,抓早抓紧抓出成效。
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开水平。加强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机关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政务服务手册等,及时规范发布信息。高质量高标准参加《政务访谈》。
三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根据公众信息需求,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信息量,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密切政府部门与社会公众距离。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九、附表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25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2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2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4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4 |
单位负责人:李海龙 审核人:郎森 填报人:万千
联系电话:0827-5262225 填报日期:2019年1月30日
填报说明:
1.数据统计时间跨度为
2.市(州)统计数据应涵盖所辖县(市、区)和市级部门。
3.“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应等于“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是指在“三定”方案中明确承担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机构。
5.“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是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在编人员,或聘用的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且未兼职其他工作的人员。
6.“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是指由财政专项拨款或本单位经费中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
附件3
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是否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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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同一条信息只能在以下8项中选择1项,不重复计算) |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应等于以下8项数据之和) |
条 |
1259 |
||
(一)政府行政机关机构概况信息数 |
条 |
1 |
||
(二)计划总结信息数 |
条 |
2 |
||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数(与“总表”中的“规范性文件”数据一致) |
条 |
70 |
||
(四)工作动态信息数 |
条 |
964 |
||
(五)人事信息数 |
条 |
2 |
||
(六)财政信息数 |
条 |
1 |
||
(七)行政执法信息数 |
条 |
3 |
||
(八)其他信息数 |
条 |
216 |
||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
(一)围绕“群众关切事项”推进公开情况 |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
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或重要影响的投资项目信息公开数 |
条 |
1 |
|
本地区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公开数 |
条 |
0 |
||
公共资源配置 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数 |
条 |
108 |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信息公开数 |
条 |
4 |
|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公开数 |
条 |
35 |
||
财政预决算 信息公开 |
除涉密信息外,是否公开政府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 |
|
是 |
|
(二)围绕“推进四川高质量发展”推进公开情况 |
||||
产业转型升级、产品质量提升信息公开 |
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经济建设方针、战略等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解读次数 |
次 |
2 |
|
外资、境外投资、企业外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免税确认等相关政策宣传解读次数 |
次 |
0 |
||
是否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
0 |
||
产业、产品、工程、服务、环境五大领域的质量动态信息公开数 |
条 |
4 |
||
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
是否公开淘汰落后产能目录 |
|
否 |
||
是否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发展指导目录 |
|
否 |
||
(三)围绕“三大攻坚战”推进公开情况 |
||||
围绕脱贫攻坚 信息公开 |
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公开数 |
条 |
3 |
|
向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
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信息公开 |
相关政策解读次数 |
次 |
2 |
|
是否利用传统媒体或新媒体等平台进行舆论引导 |
|
0 |
||
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数 |
条 |
3376 |
||
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次数 |
次 |
0 |
|
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省控及以上水质自动监测站水质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
是否公开环保督察整改信息 |
|
0 |
||
(四)围绕“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公开情况 |
||||
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国家和省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公开数 |
条 |
0 |
|
是否公开发布《四川省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版)》 |
|
是 |
||
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商事制度改革等改革结果和改革成效公开数 |
条 |
0 |
||
是否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
|
是 |
||
是否公布“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程网办”清单 |
|
0 |
||
审批办事服务相关工作措施、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信息公开数 |
条 |
24 |
||
涉及群众办事的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和手续的清理结果公开数 |
条 |
0 |
||
(五)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公开情况 |
||||
惠民便民政策措施 信息公开 |
是否公布各项民生项目和资金拨付完成情况 |
|
0 |
|
重点民生工作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
城乡低保、特困人群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
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特殊群体就业专项活动、人员招录和就业供求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
公租房租赁政策、租赁补贴发放以及棚户区改造、住房维修等信息公开数 |
条 |
3 |
||
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和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消费警示、提示等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成效、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 |
条 |
8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同一条信息只能在以下5项中选择1项,不重复计算) |
||||
收到申请数 (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应等于以下5项数据之和) |
件 |
0 |
||
(一)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类信息申请数 |
件 |
0 |
||
(二)财政资金类信息申请数 |
件 |
0 |
||
(三)行政执法类信息申请数 |
件 |
0 |
||
(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类信息申请数 |
件 |
0 |
||
(五)其他信息申请数 |
件 |
0 |
||
是否告知不公开救济渠道 |
|
0 |
||
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
||||
政务微博 |
市(州)政府或省直部门开设的官方政务微博数 |
个 |
0 |
|
已开设政务微博的县(市、区)个数 ▲ |
个 |
0 |
||
市级部门开设政务微博数 ▲ |
个 |
1 |
||
政务微信 |
市(州)政府或省直部门开设的官方政务微信数 |
个 |
0 |
|
已开设政务微信的县(市、区)个数 ▲ |
个 |
0 |
||
市级部门开设政务微信数 ▲ |
个 |
0 |
||
在第三方平台开设政务账号或应用的情况(平台名称和账号) |
|
|
0 |
|
自行开发的移动客户端情况(移动客户端名称) |
|
|
0 |
|
政务服务 中心 |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
个 |
1 |
|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次数 |
人次 |
232 |
||
档案馆 |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
个 |
0 |
|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次数 |
人次 |
0 |
||
图书馆 |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
个 |
0 |
|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次数 |
人次 |
0 |
||
单位负责人:李海龙 审核人:郎森 填报人:万千
联系电话:0827-5262225 填报日期:2019年1月30日
填表说明:
1.数据统计时间跨度为
2.市(州)统计数据应涵盖所辖县(市、区)和市级部门数据。
3.标注“▲”的指标,省直部门不填写。
4.“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数”应等于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的文件数。
5.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关指标的具体涵义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8〕41号)。
6.“在第三方平台开设政务账号或应用的情况”需准确填写第三方平台以及账号或应用的名称。
7.“自行开发的移动客户端情况”需准确填写移动客户端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