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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期《阳光问廉》现场"拷"问促整改

2021-01-21 09:20 来源:巴中日报 浏览击量:

1月20日晚,由中共巴中市委、市人民政府主办,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单位承办的巴中市第31期《阳光问廉》全媒体直播节目开播。本期以"聚焦民生民利,深化系统治理"为主题展开问廉互动,聚焦食药安全、婚检孕检、公共租赁住房等民生问题。与往期节目不同的是,本期节目的被问廉责任人全部走上舞台,与主持人进行问廉互动,"辣味"十足。

食药安全

问题产生地:平昌县

基层过期食药多 两次治理效果差

根据全市工作安排部署,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13日至7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食品药品行业突出乱点乱象问题整治。那么,整治效果如何呢?调查组发现,第一次整治重视在“会上”,第二次整治效果在“嘴上”。

2020年7月8日,在平昌县得胜镇丰收村卫生室,调查人员发现这里有17种药品已经过期,个别药品的有效期还是2019年。在村医陈晓日常出诊的药箱里,还有2018年11月就已过期的诺氟沙星胶囊。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在得胜镇宏图村卫生室里,调查人员还发现了2017年12月就已过期的药品。对此,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监管责任在基层。

关于该项整治,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更是直言,大多数乡镇只是“会上重视”。针对这一情况,2020年7月13日,平昌县又印发通知,要求在7月13日—8月12日全覆盖开展第二次食品药品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率100%、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率100%、假冒伪劣和过期变质食品药品清除率100%、违法违规查处率100%。

在第二次集中整治结束后,阳光问廉调查人员再次来到平昌暗访。在平昌县金宝街道办事处百花村村医李财芳的诊所里,有8类药品已超过有效期,其中甚至有用于心脏骤停抢救和过敏性休克抢救的“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在这家药店里,还有60袋膏药既无生产厂家也无生产日期。

食品过期问题也很突出。在青云镇中包村小红小卖部,冰箱内售卖的苹果醋和营养快线部分已经过期。在平昌县兰草镇双柏村,芙兰副食店里售卖的食用调料和橙汁饮料已过期,其中令人瞠目结舌的是,2013年和2014年生产的红烧老抽,早已超过保质期四五年,但一直在售卖。同州街道办事处大腊村肖氏副食店销售的食品大多数都已过期。

在走访中,一些副食店老板和村医反映,第二次“专项整治”期间,依然没有部门去检查。但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第二次“专项整治”效果非常明显。

问廉回应

平昌县得胜镇、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昌县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整治”在落实上确实存在差距,存在履职没有到位的现象,以至于整治过程走过场,整治效果打了折扣。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高压的态势强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线索核查等,切实维护食品药品安全。

婚检孕检

问题产生地:巴州区

政策执行走样 部门监管未到位

免费婚前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保障优生优育的重要举措。从2014年起,省委、省政府也将免费婚孕检列入“19件民生实事”重点推进。但是,巴州区相关部门在执行这项政策时却打了折扣,走了样。

按照规定,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对象是计划怀孕的夫妇。然而,巴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却将孕妇纳入检查范围。2020年3月,已经怀孕的沈女士为了办理生育服务证,在巴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做了孕前优生检查。而且并未做B超检查的沈女士,在孕检档案里却有一份显示她没有怀孕的B超检查单。对此,巴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解释说,伪造未怀孕的B超资料是为了让沈女士符合“孕前”的标准。

婚前检查同样存在问题。调查人员对巴州区2020年婚检花名册中3200对夫妇随机进行了抽访,发现其中一部分并不知道自己做了婚前检查。进一步调查发现,婚检拿孕检人员充数的问题也比比皆是。通过对比巴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婚前检查与孕前检查两份花名册发现,检查对象、检查日期、排列顺序几乎一模一样。

除了拿孕检来凑婚检,巴州区还以体检的名义组织农村已婚人员参加婚前检查。此外,胸透是婚检中不可或缺的项目,但婚检档案中均没有胸透的检查资料。该检查的没有检查,没有检查的项目却造假,究竟为何?巴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解释说,这是为了让资料合格不漏项。

对于这些违规行为,巴州区卫健局在2019年、2020年《实施国家免费孕检婚检工作情况的通报》中明确指出了“部分单位将不符合参检对象上送参检”,但仍存在问题整改凭自觉、资金报账靠信任、套取补贴发绩效等问题。

问廉回应

巴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巴州区妇幼保健院、巴州区卫健局、巴州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实际工作中的确存在不细不实、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现象。

巴州区委宣传部、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节目反映的乱象将坚决予以整改,列出问题清单和制定整改时限,还将举一反三、由点到面,加强对所涉及公共服务项目的监管,满足人民群众的真正需求。

社区用房

问题产生地:恩阳区、巴州区、经开区

配建到位却闲置 相关单位不知情

2012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区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要求:新建商住小区社区服务用房由开发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建设并无偿提供,交所在地社区使用和管理。然而,时至今日,我市绝大部分新建小区配套建设的“社区用房”普遍存在“建而不交、无人接收”的资源闲置状况。

调查人员在恩阳区“义阳府第”等小区走访发现,小区“社区用房”已成为开发企业的办公场所;巴州区回风街道办事处龙舌坝社区凯莱国际小区2期配套建设的“社区用房”,虽挂好了“日间照料中心”指示标牌,但大门紧锁,闲置至今;巴中经开区福锦苑南区,同样存在“社区用房”空置的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恩阳区、巴州区、经开区被占用或闲置的“社区用房”到底有没有使用的需求?据回风街道办事处龙舌坝社区干部反映,“社区用房”早已满足不了群众需求。一些新建小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也都表示,目前基层“社区用房”普遍很紧缺。

就“社区用房”的移交,2018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新建小区公建配套社区服务设施移交制度,探索先由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接收、待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后交其使用”。同年,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转眼两年过去了,巴州区、恩阳区、经开区却没有开展这项工作,从社区、街道到民政部门都对政策要求不知晓。作为执行相关政策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确实没有做这方面的工作。

问廉回应

恩阳区民政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民政局等相关被问廉单位的负责人表示,工作推动确实不够,落实得不好,也反映出工作作风不实和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针对调查组所反映的问题,接下来将全面排查登记“社区用房”,按照建成一批、验收一批、交接一批、使用一批的原则,对已建成且通过验收的“社区用房”,预计今年3月底前移交和投入使用。对于未建、在建的“社区用房”,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督促。

公租房

问题产生地:南江县

不合规定仍入住 转租转借不腾退

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这三类人群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政策。然而,南江县在公租房申报中层层审批责任空悬,在动态监管中各项规定执行松软,存在例如层层审查走过场,不合规定仍入住;各项规定执行“松”,转租转借不腾退的现象。

2011年,赵静母女三人向南江县住保办申请租赁公共住房。2012年,一家人住进了沙溪坝公租房。据调查,在沙溪坝公租房居住长达8年的赵静,早在2002年就购买了一套位于南江县上河街1号楼的住宅,面积为94.16平方米。根据当时有关规定,公租房申请人必须符合“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条件。然而,赵静母女三人名下拥有人均30余平方米的住房,明显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但赵静的申请表却顺利通过了社区、南江镇和县住保办的层层审批。

截至目前,赵静母女三人仍居住在公租房内,她将自己名下的房屋出租给了三个人,收取租金。2020年4月,赵静在南江县城南门街购买了一间面积14.12平方米的商铺,价值数十万元。

2015年,南江县城市阳光小区3号1楼2号公租房的承租人是张航,但张航将房屋转租给了杨林,收取租金。2017年,刚参加工作的林青漫申请了南江县惠民佳苑A栋16楼4号公租房,但她将这套房子转借给了亲戚居住。

据《巴中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要求:承租人有转借、转租公共租赁住房等行为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然而,调查组发现,在南江县,一方面是大量不符合条件的人住进了公租房,甚至将公租房转租、转借他人;另一方面却是申请公租房的困难群众排起了长队。

问廉回应

南江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确实存在监管不力的现象。南江县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调查组反映的问题,将立即开展专项整治,力争用3个月的时间整治此类问题。此外,全市还将严格落实公租房相关管理制度,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火灾隐患

问题产生地:通江县

市里挂牌督办 长达两年未整改

火灾猛于虎,对重大火灾隐患问题的整改更应刻不容缓。2020年10月底,巴中市2020年第8次区县委书记月度重点工作点评会指出:通江县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有差距的问题。

据了解,2018年11月,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挂牌督办通江县5个重大火灾隐患整改。2019年5月,市安委办就通江县未按期完成整改的问题再次下发《督办通知》,但时隔两年,仍有3个点位没有整改销案。

通江县“阳光四期”房屋存在“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商业部分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等火灾隐患。2018年11月,通江县召开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专题会”明确指出:“阳光四期”的整改隐患主责单位是通江县住建局。据了解,通江县财政拨付了30万元用于“阳光四期”火灾隐患整改。2020年11月中旬,调查人员走访发现,该项目依然存在安全隐患。

2020年12月8日,调查人员再次前往通江走访发现,“阳光四期”已于11月30日完成整改销案。同时,通江县消防大队对通江城区的上东逸景小区安装了不锈钢消防水管,并表示将尽快调试设备,整改销号。

问廉回应

通江县住建局、通江县应急管理局、通江县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切实履责尽责,进一步压实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一抓到底。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全市已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将迅速整改清零,同时举一反三,在春节前后排除交通等领域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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