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春,女,汉族,1971年01月出生,四川平昌人,1989年12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现任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组织人事、农业和农村经济、乡村振兴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分管人事科、农村经济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信用建设科。负责完成委主要领导交办工作
1989.12-1997.03 四川省平昌县技术监督局工作(其间:1995.09-1997.07成都理工学校财务会计专业函授学习,取得大专学历)
1997.03-1999.08 四川省平昌县委招待所副所长
1999.08-1999.09 四川省平昌县招商局工作
1999.09-2003.06 四川省平昌县招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副主任(其间:2003.03-2003.06借调到巴中市招商引资局工作)
2003.06-2007.09 四川省平昌县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其间:2003.09-2005.12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修业期满,取得大学学历)
2007.09-2012.08 四川省平昌县政务中心主任、支部书记
2012.08-2015.05 四川省平昌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05-2015.06 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2015.06-2018.05 四川省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05-2020.11 四川巴中市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2020.11—— 四川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