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南龛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定价成本监审规定》《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等有关规定,依据成本监审情况,统筹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景区协调发展,市发展改革委拟定了南龛山4A级景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方案,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收费标准
(一)小型车(9座及以下客车和轿车):停放时间24小时内10元/次·辆,停放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的车辆不收取停车费。
(二)中大型车(10座以上客车):停放时间24小时内15元/次·辆,停放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的车辆不收取停车费。
二、收费范围
其余类型车辆参照以上标准执行。执行公务或应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殡仪车等特种车辆以及残疾人专用车辆等不收取停车费。以上标准试收费一年。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反馈市发改委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科。
联系人:张凌峰
电话:5266366
电子邮箱:82420045@qq.com
地址:江北大道市发改委物价办公区
邮编:636000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