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合理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和《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的有关规定,依据成本监审情况、参考巴州区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现行标准1740元/生/期,同时考虑城区经济发展水平、广大市民承受能力,以及同城同价、均衡发展等综合因素,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拟对巴中市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和巴中市中坝小学附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作出调整,由现行1280元/生/期调整为1740元/生/期,自2022年秋季入学起执行。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5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反馈市发改委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科。
联系人:张凌峰
电话:526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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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