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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背靠背”三方评得分统计表》的公示

2020-06-28 11:08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浏览击量:

    按照巴中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修订巴中市营商环境“好差评”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巴推进协调组〔20202号)要求。622日,我委就《2020年第二季度“背靠背”三方评得分统计表》书面征求了各参评单位意见,并根据建议意见对《得分统计表》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对完善后的“背靠背”三方评得分情况进行公示,并说明如下:

一、“背靠背”三方评计分范围

按照市人民政府四届第155次常务会议和69日营商环境评价问题整改督办会要求,本次背靠背三方评,运用毕马威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三方机构)评价报告2019年度省营商环境评价排位情况和2020年一季度省营商环境评议排位情况,分别计算两次“背靠背”三方评得分,然后再取两次得分的平均分作为参评单位最终背靠背三方评得分。

二、加扣分单位责任认定依据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2019年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通知(巴府办函〔20201号)》中“附件1-1 政府职能侧迎评指标任务分解表(部门责任分工)”和巴府办〔202025号文件中明确的责任单位,分别确定2019年度评价结果和2020年一季度评议结果的加扣分责任单位。

三、评分标准执行依据

评分标准依据《关于修订〈巴中市营商环境“好差评”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巴推进协调组〔20202号)文件要求执行。其内容为:“背靠背”三方评(20分)。结合国家、省发布的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根据指标得分和排名情况,按职能分工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评分。单项指标在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位居全省第6名的得19分,每高1名加0.2分,每低1名扣0.3分,排名位居全省第14名之后的每低1名扣1分。同一指标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各责任单位同等加扣分;同一单位涉及多个指标的,每个指标分别加扣分,再按总分20分折合计算。当季国家、省未发布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本项不扣分。由市发展改革委依据省营商环境评价(评议)结果负责统计汇总。举例:排位14名,扣8×0.3=2.4分,得16.6分。排位16名,扣2.4+2=4.4分,得14.6分。

2020年第二季度“背靠背”三方评得分统计表(内含3个表).xlsx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6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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