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你单位《关于核定交警支队车管所建设项目总投资的请示》(巴公交〔2022〕63号)收悉。根据五届市委第19次常委会、五届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精神,依据市财政局《关于交警支队车管所建设项目调增投资概算和扩建资金来源的意见》和市财政局《关于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调整评审情况的函》(巴财建函〔2022〕52号),经我委研究,同意该项目总投资由7781.66万元调整为9852.66万元,其中项目投资调整后工程费7911.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02.84万元,预备费838.44万元。项目增加投资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统筹保障解决。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以审计结果为准,我委原巴发改审〔2013〕10号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