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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巴中市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巴发改审〔2020〕27号

2020-04-15 14:54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作者:admin 浏览击量:

巴中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报送巴中市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巴市民函〔202040号)收悉。根据四届市政府第146次常务会议精神,为健全完善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养老床位,解决人口老龄问题,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巴中市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020-511900-94-01-444372

(三)项目业主:巴中市民政局

(四)建设地址:巴州区回风小区、津桥湖片区B-04-03-1号地块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拟新建老年养护公寓一栋,主体建筑为地上七层,地下一层。地上一层设大厅、厨房、食堂、员工办公室和公共卫生间,二至七层设疗养间、活动室、公共卫生间及家属探视间等。项目总建筑面积8303.14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7950.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2.6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室外硬化及铺装、室外管网、室外照明、绿化工程等配套及安装工程。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4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48.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9.85万元,预备费251.85万元。资金来源:向上争取各类补助及业主自筹等。

(八)建设工期:14个月。

(九)项目耗能:项目建成后年耗能总量29.83吨标准煤,其中年耗电9.02万千瓦时、天然气1.46万立方米、水1.13万立方米。年耗能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

二、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表。

三、其他事项

(一)接文后,请尽快开展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工作,按程序向我委申请概算批复。拟变更建设地点或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委进行审批。

(二)法律法规要求需在项目开工前办理的相关手续,应在开工前办理齐全。如未完成相关手续办理或未落实建设资金,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应按规定及时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填报。

(三)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四)原巴发改审〔201625号批复文件作废。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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