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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

信件编号: 20211124163650670 来信时间: 2021-11-24 16:50
信件类型: 举报 姓名: 王****
内容: 领导见信好 关于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职人员陈仕平,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借贷在外经营第三产业,子女配偶经商等问题举报 举报人:利信 联系电话:028-61302809(15680089565) 被举报人:陈仕平(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职人员)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相关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陈仕平利用职务之便在外经营第三产业,请领导调查他的违规违纪行为。如单位不受理,我们会带上相关材料直接实名举报到市长信箱,并且带着记者,带着媒体曝光,谢谢.届时连根拔起,勿以身试法。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时间:2021-12-02 09:54

答复意见:

利信公司并王水昌同志:

你好!你的举报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调查核实举报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陈仕平,男,系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勤四级工(汽车驾驶员),于2021年4月退休。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材料显示,陈仕平于2015年1月26日因短期小额借款需求在深圳利信快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借款65000元(约定借款期限24个月,每月以等额本息的方式还款),没有证据证实该借款陈仕平利用了职务便利。经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四川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陈仕平及其配偶、子女,在其工作期间没有在企业中担任股东、主要成员、个体经营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 四川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结果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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